关于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9 关于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操作指引》的通知 (票交所 […]
发布时间:2024-11-29 关于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操作指引》的通知 (票交所 […]
2024年2月23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关于票据逾期异议申请流程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申请资料和申请流程,尤其是对六大类原因需提交的对应证明文件进行了详细说明。
为更好维护承兑人票据信用,对于票据处于诉讼期间、逾期后被有权机关冻结止付等纠纷状态的,用户可向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申请在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上对相关票据信息进行临时调整。
承兑人连续3个月以上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的,构成延迟披露。因票交所系统原因、疫情原因、不可抗力等非承兑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披露的,承兑人可向票交所申请补披露。
为完善票据信息披露制度,避免非信用因素逾期影响承兑人开展票据业务,符合相关条件的承兑人可向票交所申请解除持续逾期状态。
为便利市场主体参与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业务,保障参与者各方合法权益,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总结现有业务做法的基础上,票交所研究起草了《上海票据交易所参…
为维护企业票据信用,在票据诉讼期间如果用户抗辩不应承担票据责任,但涉诉票据已纳入票据逾期余额统计的,用户可向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申请临时调整相关票据逾期余额。
根据《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第二十五条,对票据逾期有异议的,承兑人可向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申请核对。对于因节假日规则不一致、疫情原因、诉讼纠纷、资金账户司法冻结、不可抗力等非承兑人原因…
根据《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和《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相关规定,商业汇票承兑人发生承兑人逾期、持续逾期或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自2023年1月3日起,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