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0

前言

2023年11月18日,上市公司超卓航科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根据湖北证监局的调查,超卓航科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信息披露不真实和不及时的问题,5995 万元在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被作为相关票据的保证金。

关于这个事件的起因详见《一上市公司599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事涉银票》。根据警示函的内容,超卓航科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1)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
2023年3月30日,超卓航科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存入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其中5995万元在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被作为相关票据的保证金,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

(2)信息披露不真实

2023年8月16日,超卓航科在《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将实际存放于招行南京城北支行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披露为购买了浙商银行5995万元的结构性存款,未真实反映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

(3)信息披露不及时

2023年10月7日,5995万元票据保证金被划出上海超卓账户,用于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直至2023年11月4日,公司才发布《关于部分银行存款被划转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上述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

对此,根据有关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光平(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李羿含(总经理)、王诗文(董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证监会已启动立案调查,后期调查中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通过湖北证监局的调查,基本验证了我们此前的分析,超卓航科不仅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而且公司管理层对5995万元存入招商银行作为票据保证金的事情应该是知情的,只是未经股东大会决议。


文章来源于公众号票风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