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5
前言
2023年10月24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关于印发<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对原《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有偿服务收费办法》进行修订,并发布最新的票据服务收费标准。
一、通知全文
关于印发《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
各市场成员:
为更好地服务市场成员,进一步规范票据服务收费工作,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根据业务需要,对《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有偿服务收费办法》(票交所发〔2018〕85号)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完善非法人产品调整扣费周期的规则、减免票交所资金账户(以下简称资金账户)销户扣划费等,形成《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服务收费办法》《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服务收费一览表》(见附件1、2),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安排
(一)账单及扣费查询
各市场成员可通过中国票据业务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客户端“计费缴费模块”的费用账单查询功能以及直连接口规范(计费缴费分册)相关接口查询本单位账单明细以及扣费明细。
(二)服务费扣收方式
使用人民银行清算账户办理票据业务资金清算的法人机构,票交所使用大额支付系统即时转账报文扣收相关服务费用;使用资金账户办理票据业务资金清算的法人机构和非法人产品,票交所从资金账户直接扣收相关服务费用。
(三)发票管理
各市场成员可通过新系统客户端“机构管理模块”的“机构发票信息维护”菜单登记本单位发票信息,因发票信息登记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应向票交所出具公函后补办。
(四)收费优惠措施
暂不收取终端使用费及供应链平台相关费用,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场成员不断提高票据业务服务水平,积极响应国家为企业减负的政策要求,不得将相关服务费用直接转嫁给企业,并推动降低小微企业票据融资成本。
(二)请各市场成员稳妥有序做好本单位票据服务费用缴纳的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费用扣收的账务处理。使用资金账户的市场成员,要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确保资金账户头寸充足,避免因缴费不及时产生逾期缴费违约金。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原《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实行票据有偿服务的通知》(票交所发〔2018〕85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服务收费办法
2.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服务收费一览表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二、票据服务收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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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票风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