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5
前言
2023年4月14日,继持续逾期名单之后,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了《2023年3月延迟披露名单》,为票据新规实施以来首期延迟披露名单。名单上承兑人数量2322家,根据规则,票交所将暂停为其提供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等服务2年。相较于首期持续逾期名单,首期延迟披露名单影响的企业面更广。
一、何为延迟披露名单?
2021-2022年,以房地产企业商票为代表的商票违约事件多有发生,为规范票据承兑业务,2022年人民银行在修订《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时增加了“信息披露”的要求,即企业、财务公司作为承兑人应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人信用信息,银行作为承兑人应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承兑人披露信息延迟的,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应根据业务规则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上海票据交易所作为票据市场基础设施于2022年11月发布《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细则,当月有承兑业务或逾期行为发生,或当月月末有承兑余额的承兑人应当在次月前10日内完整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如未披露,该承兑人将被登记在当月的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中,于次月10日后发布。
若承兑人连续3个月以上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即连续三个月以上登记在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上,则构成延迟披露,该承兑人将被发布在延迟披露名单之上,票交所暂停为其提供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等服务2年。
二、1-3月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
2023年4月14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2023年3月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名单上承兑人数量为2963家,其中企业2924家,财务公司2家,银行37家。今年1-3月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上承兑人数量变化如下:
(1)财务公司
除新凤祥财务有限公司、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两家财务公司因出现信用风险躺平外,其他经营正常的财务公司均按期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
(2)银行
随着时间推移,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的银行数量显著下降,且没有一家银行连续三个月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故无一家银行构成延迟披露。
(3)企业
虽然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的企业数量也是逐月显著下降,不过下降幅度不如银行大,三月末仍有不小的规模,也是3月延迟披露名单的主体。
相较于银行和财务公司,企业接触到票据信息披露相关信息渠道比较有限,更多可能是通过开户银行和财务公司的二次传播;同时,承兑商票的企业数量较高,目前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注册企业超过6万家,其中5%未披露就是3000家,导致目前仍有数量不低的企业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
三、延迟披露名单详情
截至2023年3月31日,首期延迟披露名单上承兑人有2322家,其中企业2320家,财务公司2家,银行0家。两家财务公司分别是新凤祥财务有限公司、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从公开信息来看应该是出现了信用风险。
在3月延迟披露名单的2320家企业中,2021年8月以来发生过逾期的企业935家,在3月持续逾期名单中的企业93家,未发生过逾期的企业1385家。
基于现有信息,延迟披露名单上的企业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已经出现信用风险的企业,披不披露无所谓;第二类是虽无信用风险,但基于各种原因主动停止商票承兑业务的企业;第三类是没有信用风险,仍在开展承兑业务但不知道要进行信息披露的企业。
不管是什么类型企业,我建议还是按期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即使是已经出现信用风险的企业。对于第二、第三类企业,登上延迟披露名单不仅会对现有的票据业务产生影响,而且还会对企业商誉产生负面影响,据我了解,这两类企业是可以向票交所申请补披露的,申请通过的企业将恢复相关票据业务功能,并不再出现在下月的延迟披露名单之上。
如果延迟披露名单上的企业是第二、第三类情况的,建议赶紧向票交所咨询,合理诉求票交所会充分考虑。票交所信息披露服务热线:021-2313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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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截至2023年3月31日延迟披露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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