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6

前言

2023年1月15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2023年1月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系票据新规实施后的首月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名单上承兑人数量为5332家,其中企业5034家,银行296家,财务公司2家。

一、何为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

根据《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当月有承兑业务或逾期行为发生,或当月月末有承兑余额的承兑人应当在次月前10日内完整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如未披露,该承兑人将被登记在当月的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中,于次月10日后发布。

若承兑人连续3个月以上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即连续三个月以上登记在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上,则构成延迟披露,票交所将暂停为其提供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等服务2年。

当然,如果是承兑人因票交所系统原因、疫情原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披露的,可以向票交所申请补披露

2023年1月为票据新规施行的第一个月,也就是说,凡是登上《2023年1月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的承兑人,无论是企业,还是银行、财务公司,票据业务功能暂时均不受影响。但如果2、3月份继续登上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构成延迟披露,票交所将暂停该承兑人相关票据业务功能2年,其中企业不得开银票,无法办理承兑、贴现等业务;银行、财务公司无法开展承兑、贴现等业务,具体详见《官方解读:票据信息披露操作细则》

二、名单总览

《2023年1月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上共有承兑人5332家,其中企业5034家,银行296家,财务公司2家。于此同时,当月披露了信用信息的承兑人有50986家,其中企业50068家,银行672家,财务公司246家。承兑人信用信息整体的披露率为90.53%,其中企业为90.86%,银行为69.42%,财务公司为99.19%。

2021年8月起,企业和财务公司便开始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经过一年多的过渡,目前整体披露率已超过90%,财务公司更是达到99%。根据票据新规,银行自2023年1月起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当前整体披露率相对较低。

三、银行信用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1月,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的银行有296家,其中国有大行1家,城商行21家,农商行185家,村镇银行54家,农村信用社25家,农村合作银行1家,外资行6家,民营银行3家。

目前来看,市场上大部分从事银票承兑业务的主流银行均已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未披露的多为以农商行为代表的三农银行,296家未披露银行中有265家,占比90%。

虽然如此,目前也有不少规模较大的银行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比如建设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我选择了其中资产规模较大的60家银行,相关人员看到希望下个月能及时进行披露,错过这次还有两次机会,三次就构成延迟披露了。建议票交所可以于3月上旬举办一场“商业汇票信息披露专题培训”,重点邀请这些未披露信用信息的银行相关人员参加,刚好赶在第二次披露节点前,可以极大提高披露率。

四、财务公司信用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1月,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的财务公司仅有2家,分别是新凤祥财务有限公司、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此前已发生多次逾期,目前经营正常的财务公司已全部完成信用信息披露。

五、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1月,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的企业有5034家,其中自2021年8月以来未发生逾期的企业3786家,发生过逾期的企业1248家,在最新一期承兑人逾期名单上的企业有158家。

目前来看,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的企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反正已经逾期了,批不披露无所谓;另一类是未发生过逾期,但不知道或者忘记了要进行信息披露。从数据上看,第二类企业的数量也不少,虽然现在不影响其票据业务功能,但一旦连续3个月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构成延迟披露,即4月份开始这些企业承兑、贴现等相关票据功能将被关闭,而且持续时间2年。这种事情是属于没发生的时候没感觉,一旦感觉出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晚了。

考虑到票据新规初次实施,如果企业触发延迟披露的条件,但实际上企业经营正常,无信用风险,也可向票交所申请补披露,满足一定条件可恢复相关票据业务功能,当然最好还是别触发延迟披露的条件。

附件:2023年1月信用信息未披露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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