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

前言:

2022年9月29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关于开展商业银行用户预注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商业银行应当通过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

一、《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商业银行用户预注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商业银行:

根据人民银行拟修订的相关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通过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为了协助商业银行提前做好信息披露准备工作,现开展商业银行用户预注册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银行预注册流程

由商业银行总行办理用户注册。商业银行申请注册用户的,应当填写《金融机构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及《金融机构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信息录入表》(见附件2),并通过中国票据交易系统预留邮箱发送至信息披露工作邮箱(ids@shcpe.com.cn)。票交所将依据信息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为商业银行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平台将向信息登记表中的电子邮箱发送注册成功的邮件通知,商业银行首次登录平台时应点击“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

目前,商业银行预注册完成后暂无法办理任何披露业务。票交所将在《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为商业银行开通相关权限。商业银行可在票据信息披露平台首页下载《操作要点》,提前熟悉信息披露操作流程。

二、注意事项

1.各商业银行应当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预注册。无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商业银行可不注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票交所将通过票据信息披露平台定期发布未注册银行名单(见附件3),请各商业银行及时完成平台注册工作。

2.外资银行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了总部机构(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当由其境内总部机构提交注册申请;仅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则应当由其境内主要分支机构提交注册申请。

3.商业银行在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中预留邮箱的查看方式为:机构管理员登录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在“机构管理->机构信息管理->机构信息查询->其他信息”页面即可查看预留邮箱。

4.商业银行注册申请邮件标题格式应为“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平台注册申请-XX银行-XX年X月X日”,附件应包含:《金融机构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信息登记表》(PDF格式的盖章扫描文件)和《金融机构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信息录入表》(填写完整的Excel文件)。

附件3为截至2022年9月28日有票据承兑余额但未完成注册的商业银行名单。已提交注册申请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平台会在收到邮件后进行资料审核,若审核未通过,将通过回复邮件进行提示;若审核通过,无邮件回复,请关注注册成功通知邮件即可。

咨询电话:021-23139790

信息披露工作邮箱:ids@shcpe.com.cn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9日

附件1:金融机构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金融机构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信息录入表.xlsx

附件3:截至2022年9月28日未注册银行名单.pdf

二、票据信披政策趋于严格

2020年12月18,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9号》,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要求商票承兑人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财务公司参照执行。即将出台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最大的变化之一即增加了票据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安排,继承此前商票和财票需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进一步要求银行也需要按月披露承兑人承兑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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